我們很多人都有使用過其他名字,但之后又改了名字,這都是很平常的事情。但在辦理某些事項的時候,我們就需要證明曾用名是自己曾經使用過的,因此就有可能要辦理曾用名公證。而最近就有人問,做曾用名公證需要多少錢?
多少錢?
根據了解,曾用名公證是比較常見的公證事項,辦理過程也不會復雜,因此費用也不會太高。通常情況下,公證費用一般在200元左右。但要提醒的是,實際辦理的花費,可能還要根據我們的使用地點要求來定。除此之外,如果是要出國使用的公證,那么除了辦理費用外,還需要繳納相應的翻譯費用。而翻譯費用取決于要翻譯的語種,因此具體費用是不固定的,翻譯費用一般會在100元-300元左右。所以,我們辦理完成后最終的花費也就包括辦理費用和翻譯費用,所以整體費用,一般會在400元左右。
辦理須知
需要辦理曾用名公證的人員,首先要準備好辦理人的身份證、戶口簿、以及曾用名的證明文書,證明文書一般是由戶籍地派出所或檔案存放地出具。不過,如果我們的戶口簿中明確登記了曾用名,就可以不提供了,只需要攜帶戶口簿就可以。準備好以上這些材料后,向公證處提出辦理曾用名公證的申請,然后填寫申請表,經公證員初審,確認受理后,提交材料,繳納辦理費用,回家等待辦理完成就可以了。
以上是對做曾用名公證需要多少錢的簡單介紹,如需公證認證服務,請聯(lián)系在線工作人員。
上一篇:怎么辦理柬埔寨公證認證?
下一篇:希臘公證認證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