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用名——顧名思義,是指我們曾經(jīng)用過的名字,但是每個人只有一個可以合法使用的名字,因此很多人會有可能在成長的途中因為某些原因更改過名字,然而在更改之后,在從事某些社會活動中通常還會要求辦理曾用名的一些手續(xù),比如說最近就有出國的網(wǎng)友問,怎么辦理曾用名公證?
怎么辦理?
需要辦理曾用名公證的人員,首先要先準備好本人的身份證件原件、戶口簿原件,還需要去戶籍地的公安機關(guān)開具曾用名的證明信,但如果我們戶口簿中已經(jīng)記載了曾用名,就不需要再開具曾用名證明信了。準備好以上這些材料之后就可以前往所在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這里需要提醒辦理人的是,如果是拿到國外使用的公證書,就必須去含有涉外資質(zhì)的公證處申辦,辦理過程中要填寫申請表,填好之后交給工作人員審查,審查通過后確認受理,然后提交材料繳納費用,回家等待領(lǐng)取公證書的通知就可以了。
辦理費用
根據(jù)了解,曾用名公證是常見的公證事項之一,辦理的流程比較簡單,所需的材料也不復雜,因此費用也不會很多,通常在幾百元左右,如果是國內(nèi)使用的公證書,就只需要200元左右,但如果是國外使用的公證書,一般需要400元左右,因為其中包括翻譯費用,且翻譯費用是不固定的,通常在100-300元左右。其它費用不固定,需要依據(jù)辦理人自己的意愿,比如說副本費和加急費,部分辦理人可能會要求需要副本和加急,才會產(chǎn)生相應(yīng)的費用。
以上是對怎么辦理曾用名公證的一些回答,如有其它辦理公證認證的問題需要咨詢,請聯(lián)系在線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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