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在很多國人會因為留學或工作等原因,長期在國外生活,但在回國之后,再次出國,通常依然需要辦理一些手續(xù)。尤其是一些人在回國之后,因為某些原因更改了自己的姓名,而這種情況,就需要證明自己的曾用名的確為本人使用過的,所以就要辦理公證書來證明。而最近有人想知道,曾用名公證書的有效期是多久?
有效期多久?
根據(jù)了解,辦理曾用名公證書,其有效期通常并不是固定的,因為一般只有少部分公證書上會寫明有效期,但大部分都是不會寫的,通常都是由文件使用部門來規(guī)定的,曾用名公證書也是如此。因為這類公證書所公證的事項,通常是可能發(fā)生變化的,因此有效期一般不會太長,并且各國要求不同,所以使用期限也是有差別的,有效期一般會在3個月、6個月、9個月或12個月之間。所以辦理了這類公證書的人員,一定要關注有效期問題,避免過期后無法使用。
如何辦理?
辦理這一公證,當事人要準備好自己的身份證、戶口簿以及曾用名證明信,但如果戶口簿上有明確記載曾用名的,那么就無需證明信,憑借戶口簿即可辦理。辦理過程中,只需要向當?shù)厣嫱夤C處提出申請,然后填寫好申請表格,之后將表格交給公證員審查,通過審查之后,只需要提交證明材料,并繳納辦理費用,然后等待公證處領取通知就可以了。
(點擊查看:公證辦理注意事項)
關于曾用名公證書的有效期問題就介紹到這里了,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或需要代辦公證認證,可以聯(lián)系我們在線咨詢。
上一篇:沈陽涉外公證費用是多少?
下一篇:如何辦理西班牙留學公證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