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辦理公證需要辦理人在公證處遞交相關材料并等待公證人員審核后簽發(fā),為了順利辦理公證證件還需要提前對公證的注意事項有所了解。

公證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一種證件,想要辦理此證件首先需要的就是申請者能夠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所以辦理人必須是成年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如果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想要辦理則需要由監(jiān)護人代理,除這一點外,還需要辦理人了解以下注意事項。
申辦注意事項:
1.法人申辦公證,需要有法定代表人辦理,其他組織有負責人辦理即可。
2.辦理公證之前需要提前對辦理證件、材料做相關咨詢。
3.申辦人要提前準備好相關的材料、費用到指定地點辦理。
4.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加急的申辦人,需要提前告知公證人員,公證人員會按實際情況審批。
5.申辦人必須按照真實的需求以及意愿辦理。
6.申辦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不可有虛假成分。
7.辦理涉外公證,申辦人需要向公證處提出申請內(nèi)容為:申辦人基本情況、公證事項、公證目的、要求以及在哪個國家使用。
8.公司辦理公正時必須有申請人單位或上級主管出具證明,證實真實性。
9.申辦公證時需要提供公證文件的副本,以便審查、存檔。
10.涉外公證均為一事一證,如果幾項均在同一目的地使用可以裝訂在一起。
11.公證不可以在外文正本上蓋有本國公證機關及公證員印章。
12.在裝訂公證書時,文尾需要有領事認證的空頁。
13.認證時需要將公證書裝訂、封存妥當。
使用注意事項:
1.使用之前申辦人需要注意公證的有效時間,如果即將過期需重新辦理。
2.當時公證機構(gòu)是否還具有資質(zhì),如果當時辦理公證機構(gòu)已經(jīng)變更名稱或者與其他機構(gòu)合并需重新辦理。
3.持公證證件辦理認證時需要確保目的國家要求的公證翻譯是相同的語種。
4.翻譯公證書時要保證翻譯件與公證書原件一致。
因為公證具有法律效益,如果申辦人的情況并不真實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所以對于那些材料不真實、偽造等情況我社并不會幫助辦理人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