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劉某高興地從如皋市公證處領取公證文書,這是南通市在《民法典》實施生效后出具的首份公證文書。
該項公證系當事人劉某兒子高考招飛需要辦理的無犯罪記錄和親屬關系公證,考慮到新法舊法銜接問題,公證處工作人員在受理辦件后再次對《民法典》中涉公證的有關條文規(guī)定,特別是新舊法之間的變化內(nèi)容,以及相關告知書、談話筆錄等要求進行反復學習,確保新法施行后各公證文書的表述以及各法律關系的判斷均符合《民法典》規(guī)定。
同時,工作人員嚴格貫徹落實公證“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通過信息共享系統(tǒng)為當事人查詢有無違法犯罪記錄,免除當事人自己到相關部門出具證明的麻煩,在此基礎上快速為當事人出具公證書,切實提升當事人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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